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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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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機器設備動力變更確未包括熔鑄部製程,亦或其設備之更換或擴增、製程或操作方法改變,未有增加空氣污染物排放種類或排放量之虞者,則不需申請設置或變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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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451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01 月 2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機器設備動力變更確未包括熔鑄部製程,亦或其設備之更換或擴增、製程 或操作方法改變,未有增加空氣污染物排放種類或排放量之虞者,則不需 申請設置或變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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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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