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11:4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依「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1項之第3款規定及「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之立法意旨,現行場所、工程係以整體音量進行管制,爰此,民眾陳情冷凍櫃所產生之噪音擾寧,若放置之場所為營業場所,則適用上述規定,反之,則不適用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6001093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0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容: 全文內容:依「噪音管制法」第 7  條第 1  項之第 3  款規定及「噪音管制標準」
          第 3  條規定之立法意旨,現行場所、工程係以整體音量進行管制,爰此
          ,民眾陳情冷凍櫃所產生之噪音擾寧,若放置之場所為營業場所,則適用
          上述規定,反之,則不適用。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