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行政函釋內容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打樁機具於操作黑煙可不受粒狀物不透光率排放標準管制,惟其他污染物之排放仍應符合排放標準之限值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61688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4 年 11 月 2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打樁機具於操作時排放黑煙可不 受粒狀物不透光率排放標準管制,惟其他污染物之排放仍應符合排放標準 之限值。
|
相關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