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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函詢HCl相對準確度檢測中「HCl含氧校正方式」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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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2000912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2 年 02 月 21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函詢 HCl 相對準確度檢測中「HCl 含氧校正方式」一案,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管理辦法附錄
二、(七)、1.規定,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程序係指在同一條件下(
如水分、溫度、稀釋氣體濃度等),將監測設施與標準檢驗方法同時
量測之數據作相關性分析。若標準檢驗方法為整體採樣(integrate-
dsample) 樣品,則直接取其檢驗數據與監測設施同一時間內整體平
均值比較。若標準檢驗方法為單點採樣(grab)樣品,則計算所有標
準檢驗方法各單點採樣數據之平均值與監測設施整體值比較。若採樣
時濃度隨時間而變,則以標準檢驗方法所有單點採樣樣品之算術平均
值與監測設施同一時間內整體平均值比較。依前揭規定,監測數據與
標準檢驗方法之檢測數據,應以相同條件下所測得之濃度進行比較,
因排氣之水分及溫度直接影響污染物濃度值,該二項條件需校正至相
同條件,方能據以計算相對準確度;至於含氧量部分,因未涉及數據
之準確度,得視監測數據是否經含氧量校正,則標準檢驗方法之檢測
數據配合作相同之處理。
二、本案 貴局所提 HCl 手動採樣時段檢測公司自動儀有氧氣測值,是
否可用自動分析儀之氧氣來做含氧量修正而不一定要用 Orsat 氧氣
一節,倘檢測機構具有「排放管道中氧自動檢測方法-儀器分析法,
NIEAA432.73C」之方法認證資格,並於當次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進行
同步檢測,則可使用該自動檢測方法之氧氣檢測數據來做 HCl 濃度
值含氧量校正。請 貴局依個案實際情形判定後,本權責依前揭規定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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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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