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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轄○○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函詢監測廢氣燃燒塔之導入廢氣成分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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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1003773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1 年 05 月 0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轄○○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函詢監測廢氣燃燒塔之導入廢氣成分疑義一 案,請查照。 說 明:一、有關導入廢氣燃燒塔之廢氣成分檢測方法適用疑義一節,可依其導入 廢氣成分對應本署公告採樣方析方法: (一)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 碳氫化合物含自動檢測方法-線上火燄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3. 73B) 。 (二)空氣污染防制收費費率公告之個別項目(13 種 VOCs) 、甲苯及 二甲苯類:排放管道中氣態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採樣袋採樣/氣 相層析火焰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2.74B) 。 (三)甲醛及乙醛:排放管道中醛、酮類標準檢測方法-2,4-二硝基苯 胼衍生化-高效能液相層析法(NIEA A725.72B) 或煙道排氣及周 界空氣中 C1 至 C5 醛類 DNPH 衍生物(暫行)之高效能液相層析 測定法(NIEA A711.11C) 。 (四)戊稀類及三甲苯類:排放管道中 C5-C10 非極性氣態有機物檢測 方法-採樣袋採樣/氣相層析質譜分析法(NIEA A734.70B) 。 (五)其他屬本署標準檢測方法尚未公告之污染物項目,得以符合國內外 規範有關石化業製程氣體之檢測方法(如 REFINERYGASANALYSISBY GASCHROMATOGRAPHY,UOPMethod539-97) ,執行檢測即可。 二、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 規定,廢氣燃燒塔設置之廢氣成分及濃度監測設施,應由該廢氣燃燒 塔之設計條件,包括廢氣燃燒塔所屬上游管線與製程、所設計吹驅氣 體成分等資料據以設置。該廠依前揭規定,應檢附該廢氣燃燒塔詳細 設計資料,加以佐證該監測設施之監測項目與導入廢氣成分一致。另 倘該廠以採樣檢測方式加以佐證,則該檢測報告之採樣位置,應包含 與該廢氣燃燒塔連接之所有製程最終匯集處之位置,請貴局本權責查 明後,逕復該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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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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