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行政函釋內容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函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之數據擷取系統(DAHS)部分程式更新或修改是否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疑義一案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0008080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0 年 09 月 30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7 年 11 月 1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函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之數據擷取系統(DAHS)部分程
式更新或修改是否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 9 條規定疑義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旨揭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2 款規定,連線設施係指監測設施之監
測數據與主管機關進行連線作業之紀錄檔產生程式、執行傳輸模組之
電腦與程式及電信線路。同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公私場所監
測設施之連線設施汰換時,應於汰換一個月前函報地方主管機關,並
於汰換完成後一個月內提報連線確認報告書。
二、本案貴轄○○股份有限公司○○廠及□□股份有限公司□□廠之固定
污染源排放管道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數據擷取系統(DAHS)
程式,係屬連線設施之一部分,倘其系統程式有更新或修改之情事,
即涉及連線設施之汰換,公私場所應於汰換一個月前函報地方主管機
關,並於汰換完成後一個月內提報連線確認報告書。本案請貴局依個
案實際情形本權責查明後逕行判定。
|
相關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