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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本署公告第2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新設及變更)之酯類製造程序,係指以化學合成方法,從事酯類化合物(如甲酸酯、乙酸酯、丁酸酯、異氰酸甲酯、對苯二甲酸酯)之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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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7003403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7 年 05 月 2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本署公告第 2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新設及變 更)之酯類製造程序,係指以化學合成方法,從事酯類化合物(如甲 酸酯、乙酸酯、丁酸酯、異氰酸甲酯、對苯二甲酸酯)之生產者。主 要係針對製程中排放之揮發性有機物予以管制。 二、依○○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內容,該公司計畫擴增第二廠,新 增生質柴油與甘油(轉酯化反應)生產製程,並以甲醇、氫氧化鈉及 植物油脂為原料,經拌合(轉脂化反應)後,製成生質柴油(脂肪酸 甲酯)及甘油等產品,該製程條件與前揭公告製程條件相符,屬應依 規定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應於取得設置與操作許可證 後,始得設置及操作。本案請貴局查明後,逕復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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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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