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
114.05.13 |
環境部公告:修正「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1、第2項附表4,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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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 |
62. |
114.05.13 |
環境部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及第2項附表2、第3項附表3、第4項附表4,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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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 |
63. |
114.05.07 |
本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1月5日環署水字第096000168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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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64. |
114.04.30 |
環境部公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12項規定,自114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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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 |
65. |
114.04.21 |
貴公司函詢查驗機構執行碳費收費對象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如有基準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補查證涉及溫室氣體查驗指引第二章第三節查驗技術規範之四、查驗人天評估條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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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66. |
114.04.09 |
公告「113年全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前50%之每日核准排放量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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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67. |
114.04.08 |
環境部令:修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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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68. |
114.04.02 |
於環境部所定網路傳輸申報系統(網址:https://waste.moenv.gov.tw)以智慧型行動裝置呈現之遞送三聯單、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為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所定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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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69. |
114.03.31 |
環境部令:修正「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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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