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113.09.10 |
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核發及帳戶管理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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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22. |
113.09.05 |
修正「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垃圾能資源回收(熱處理)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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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23. |
113.07.29 |
修正「清潔隊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管理要點」第10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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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24. |
113.07.26 |
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不含廢機動車輛類及廢照明光源類)」,自113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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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25. |
113.07.09 |
修正「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及資源化產品異地暫存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焚化再生粒料及焚化底渣異地暫存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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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26. |
113.06.06 |
修正「土壤污染管制區內土地利用行為之申辦作業要點」第2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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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