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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相關行政函釋計1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公(發)布機關: 環境部
公(發)布日期: 114.08.11
公(發)布字號: 環部化字第1148114994號函
容:
主    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相關行政函釋計 1  件(詳如附
          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
          114 年 5  月 13 日,相關函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