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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焚化廠(爐)申請適用特種建築物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發布機關: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3.11.07
發布字號: 環部授管字第1137131807號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興建焚化廠(爐)申請適用特種建築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