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工廠設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工業類別定義及適用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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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5 年 0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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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工廠設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工業類別定義及適用範圍。
依 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一
款及第二款。
公告事項:工廠設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工業類別定義及適用範圍如左:
一 金屬冶煉工業:以礦石為原料之金屬冶煉工業,包括煉銅、鋅、鎘、
鋁、鎳、鉛、鋼鐵等工業。
二 煉油工業:以原油為原料之煉製工業。
三 石油化學工業:以石油化學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乙烯、丙烯、
丁烯、丁二烯、芳香烴等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
四 紙漿工業:以稻草、蔗渣、木片、樹皮為原料之化學紙漿製造工業 (
包括嫘縈紙漿) 。
五 水泥製造工業:以礦石為原料製造水泥之工業。
六 農藥原體製造工業:指農藥原體合成、製造工業 (無合成作業之加工
業除外) 。
七 煉焦工業:以煤為原料煉製焦炭之工業。
八 二氧化鈦製造工業:以鈦礦為原料之鈦白粉製造工業。
九 重金屬硬脂酸鹽安定劑製造業:以融溶法製造者除外。
一○ 染、顏料工業:指有機、無機染、顏料、塗料、油漆及其中間體之
合成或製造工業。
一一 皮革工業:以生、熟皮或鹽漬皮為原料,經鞣革作業「濕操作」之
皮革製造工業 (但無濕操作之加工業除外) 。
一二 羊毛工業:以羊毛為原料經洗滌、脫脂、碳化等作業之工業。
一三 造紙工業:以紙漿、廢紙為原料或以竹片為原料採機械製漿,半化
學製漿之造紙工業。
一四 石灰工業:以灰石為原料製造石灰之工業。
一五 肥料工業:指各種有機、無機肥料之製造工業 (但僅摻配者除外)
。
一六 酸鹼工業:指各種無機酸 (如硫酸、鹽酸、硝酸、氫氟酸) ;鹼 (
如燒鹼、純鹼) 之製造工業。
一七 活性碳工業:以木屑或椰子殼等為原料製造活性碳之工業。
一八 瀝青拌合與預拌混凝土工業:以砂石、水泥或瀝青為原料之拌合工
業。
一九 石綿工業:指石綿為主要原料之加工業。
二○ 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以石油化學基本原料,產製中間原料或產
品之工業。
二一 樹脂、塑膠、橡膠製造工業:指經由聚合反應製造樹脂、塑膠、橡
膠產品之工業 (但無聚合反應僅調配、加工者除外) 。
二二 人纖工業:指各種合成纖維或再生纖維 (如嫘縈纖維) 或玻璃纖維
之製造工業。
二三 紡織染整工業:包括洗染工廠 (但無染整作業之紡織業除外) 。
二四 電鍍及陽極處理工業:指專業從事電鍍及陽極處理者。
二五 廢料處理業:以廢料、渣為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廢油、廢溶劑煉
製業、廢鉛、鋅、銅、鎳或其廢渣為原料之冶煉業及以廢鐵為原料
之電弧爐煉鋼業、廢酸、鹼處理業、廢五金焚化處理業。
二六 醱酵工業:指味精、酵母、氨基酸、檸檬酸等製造工業及釀酒業。
二七 鎳、鎘、鉛、汞電池製造工業:指使用鎳、鎘、鉛、水銀或其氧化
物為電池原料之工業。
二八 印刷電路板工業:指有蝕刻作業者。
二九 半導體工業:指具備離子擴散爐之晶圓製造工業。
三○ 乙炔製造業。
三一 基本化學工業之氰化鉀、氰化鈉、氰化物等製造業。
三二 汽機車製造業。
三三 船舶或飛航器製造業。
三四 高分子架橋劑製造業。
三五 環境衛生用藥原體製造工業:指環境衛生用藥原體合成、製造工業
(含環境衛生用微生物製劑,無合成作業之加工業除外) 。
三六 人用藥原體製造工業:指人用藥原體合成、製造工業 (無合成作業
之加工業除外) 。
三七 水泥熟科研磨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