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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毒性化學物質「氧化三丁錫」(列管編號148 )禁止運作事項
民國 91 年 05 月 24 日
主    旨:公告增列毒性化學物質「氧化三丁錫」 (列管編號 148) 禁止運作事項。
依    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自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禁止未滿 24 公尺船舶使用含毒性化學物質氧
          化三丁錫船用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