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規
友善列印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容許誤差標準
歷史法規:
民國 93 年 01 月 27 日
圖表附件:
中華民國93年1月27日環署毒字第0930006410號公告.pdf
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容許誤差標準.pdf
依 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公告事項:本公告修正「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容許誤差標準」自公告日起六個月後 施行,本署八十七年七月七日(87)環署毒字第 0044501 號公告屆時停 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