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3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環境部
發文字號: 環部空字第112132631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主    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
          釋計 3  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旨揭辦法於民國 98 年 1  月 8  日訂定發布,歷經 3  次修正,最近一
          次修正為 112  年 7  月 6  日,其相關函釋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
          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
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圖表附件:
  1.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