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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函釋共計4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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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基字第110100746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10 年 01 月 2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
內容: |
主 旨: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函釋共計 4 件(如一覽表),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歷經多次修正,旨揭函釋內容已有未合,
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副 本:本署法規委員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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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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