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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採本署所定行動化應用軟體以智慧型行動裝置呈現之電子化聯單,為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所定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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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80075763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
內容: |
主 旨:採本署所定行動化應用軟體以智慧型行動裝置呈現之電子化聯單,為廢棄 物清理法第 9 條第 1 項所定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請查照。 說 明: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 9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本署「以網路傳 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 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五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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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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