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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陶瓷電路板之製造程序,是否屬本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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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6008345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11 月 0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陶瓷電路板之製造程序,是否屬本署公告 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第 4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印刷電 路板製造程序,係指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且具有黑氧化、電鍍、外 層線路形成、防焊(綠)漆印刷或鍍(焊)錫等製造程序之一者。但 僅從事裁切、鑽(鉆)孔加工或組裝作業者不在此限。 二、本案貴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導體、電阻、介質為原(物)料, 於陶瓷基板上進行印刷、乾燥、上錫、電阻值調整及表面黏著等程序 ,生產厚膜混成積體電路板(產品),倘其上錫作業係以鍍(焊)方 式為之,或印刷作業係防焊(綠)漆之印刷,或有其他上述公告程序 之一,則符合公告條件,應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 。請貴局依權責查明後逕復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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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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