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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是否屬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半導體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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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60090521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11 月 1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因應 |
內容: |
主 旨:「○○股份有限公司」函詢是否屬本署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
排放量之排放源適用對象一事,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其中「
半導體業」之「積體電路圓製造程序」係指:「包含經由物理氣相沈
積、化學氣相沈積、光阻、微影、蝕刻、擴散、離子植入、氧化與熱
處理等製程;僅從事晶圓封裝、磊晶、光罩製造、導線架製造、二極
體製造及發光二極體製造等作業者或製程中確實未使用含氟溫室氣體
者,則非屬本公告之適用對象」,合先敘明。
二、依來函所附貴公司一廠(管制編號:oo)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竹
科環空操證字第 oo 號),以其僅為從事發光二極體製造程序,則非
屬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之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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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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