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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所詢總量管制區劃定前已取得建照之事業是否屬既設事業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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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106006076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08 月 07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主 旨:所詢總量管制區劃定前已取得建照之事業是否屬既設事業一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說 明:一、本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貴府 105 年 2 月 3 日劃定總量管制區前,即已取得建照並辦理施工(含規劃、發包及 興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並參考本署歷年修正放流水標準對於管制 項目所認定之新設、既設事業定義,係以標準發布前是否已完成建造 、建造中或已完成工程招標認定,故該總量管制區內工廠既已在劃定 總量管制區前已取得建照並辦理施工(含規劃、發包及興建),應屬 既設事業,得依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另工業 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得辦理排放許可證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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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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