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詢問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6項第3款規定之測量地點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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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4005601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4 年 07 月 2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
內容: |
主 旨:有關詢問噪音管制標準第 3 條第 6 項第 3 款規定之測量地點等相關 事宜,釋示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進行噪音管制區內之各類場所、工程及設施之低頻噪音室內測量時, 應於陳情人所指定其居住生活之室內地點測量,此測量地點係以陳情 人家中日常生活起居活動範圍為限,因此,進行噪音管制區內之各類 場所、工程及設施之低頻噪音室內測量時,須符合家中日常生活起居 活動範圍之定義,方能適用;因此本案量測地點是否適用上述法規規 定,請貴局本權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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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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