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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法務部製作轉請各縣市法院檢察署設置、繫掛反賄選之宣傳布條, 非屬「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尚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 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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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3010629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內容: |
主 旨:法務部製作轉請各縣市法院檢察署設置、繫掛反賄選之宣傳布條,非屬「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尚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0 款 規定,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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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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