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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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有關禮盒單一材質之認定,依「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九規定,「(四)糕餅禮盒:所有包裝材料為單一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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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4010558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1 月 1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永續消費回收 |
內容: |
全文內容:有關禮盒單一材質之認定,依「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九規定,「 (四)糕餅禮盒:所有包裝材料為單一材質。但氣密包裝或無氣密包裝者 之個包裝,不在此限。」因此,僅糕餅之氣密包裝(或無氣密包裝者之個 包裝)不納入單一材質認定範圍,其內之包裝材料,例如本案之 PVC 襯 墊或鋁箔,仍應納入是否為單一材質包裝之認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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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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