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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貴轄空軍第一備勤指揮部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因環境因素造成物質質量有所差異現象其運作紀錄申報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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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2004942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2 年 06 月 2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內容: |
主 旨:有關 貴轄空軍第一備勤指揮部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因環境因素造成物質 質量有所差異現象其運作紀錄申報之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局 102 年 6 月 10 日屏環衛字第 10231567400 號函。 二、依「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運作人 應依毒性化學物質及其成分含量、濃度分別按實際運作情形依中央主 管機關公告格式逐日紀錄。但毒性化學物質各種運作量無變動者,得 免逐日記載。」另依「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運作單位應製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於每年一月十日 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申報前一年之運作紀錄申報 表,並依其隸屬報請國防部、各司令部或各局備查。」合先敘明。 三、貴局所詢空軍第一備勤指揮部若毒性化學物質貯存於固定空間,其受 外在環境等因素(如溫度、濕度等)影響物質重量,導致每月秤重之 數值不一係屬特殊情形,建議依 101 年 3 月 1 日環署毒字第 1 010016187F 號公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之「其他」欄位特 殊情形,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備,請 貴局酌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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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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