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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所詢水合物化學品所含毒性化學物質已達公告列管濃度者,是否歸屬於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之疑義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8008408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容: 主    旨:所詢水合物化學品所含毒性化學物質已達公告列管濃度者,是否歸屬於公
          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之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有關  學校購水合物化學品,如其所含為本署現行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且達管制濃度者,則該物品應屬毒性化學物質,須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規定向主管機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方可依其
          內容運作。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