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行政函釋內容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所詢轄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停歇業中,是否需依新修正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規定辦理一案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20018205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2 年 03 月 12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
內容: |
主 旨: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所詢轄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停歇業中,是
否需依新修正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一案。
說 明:一、本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雖於停歇業中,但未註銷、撤銷或廢止許
可證前,仍屬既設之處理機構,應依旨揭許可管理辦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於 101 年 12 月 5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 2 個月內
向核發機關提出磅秤設備及監視系統設置計畫。如有違反者,即依法
裁處。。
二、另有關網路申報部分,○○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若未經貴局判定同意解
除申報之列管,仍應依本署 96 年 2 月 27 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
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
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等規定辦理申報事宜。
|
相關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