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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氣體鋼瓶水壓試驗加工充填氣體之事業別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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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8008570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10 月 20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主 旨:有關氣體鋼瓶水壓試驗加工充填氣體之事業別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 8「化工業」中,除「塗料、 染料及顏料製造業」含分裝之事業外,係以製造、加工業者為管制對 象,來函所述從事以氧、氮、氬、二氧化碳為原料,經檢查、試驗、 清洗等加工程序生產鋼瓶氣體之製程,如含製造、加工範圍,則符合 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如僅有分裝作業,則不符水污染防治法事業 定義。 二、本案請逕由該事業製程特性、工廠登記業別等,依「水污染防治法事 業分類及定義」所定事業別之認定核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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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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