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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事業冷凝水是否屬事業廢水及其執行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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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8007342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08 月 27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主 旨:有關事業冷凝水是否屬事業廢水及其執行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查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事業 廢水類別包括作業廢水、洩放廢水、未接觸冷卻水及逕流廢水等。本 案所產生之蒸氣冷凝水,如屬於製程中加熱循環使用用水,即屬事業 廢水。 二、承上,事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應由許可之放流口排放,其排放之 水質亦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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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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