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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貯油槽防溢堤設置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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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7003599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44 條貯油槽防溢堤設置 疑義乙案。 一、旨揭管理辦法第 44 條第 1 項第 2 款略以:「四周應設置防溢堤 ,其高度為五十公分以上,圈圍容量為油品貯存設施容量的百分之一 百十以上。但設置困難,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替代方式為之。」 前述條款其訂定目的,係為防止油品貯存設施不慎洩漏時,能有所防 護而不致污染周遭環境。如防溢堤確有設置上之困難,而以其他方式 足以達成相同之目的時,可予同意採用替代方式。 二、依該款規定,使用替代方式其法定前提需有設置困難之情形,故宜由 地方主管機關針對個案實際狀況,逕行認定是否係屬設置困難之情形 ,此外仍應審酌替代方式可達成本條款之立法目的者,方得據以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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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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