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畜牧業者陳情水量計測設施設置有困難,主管機關認定疑慮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7002743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04 月 2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18 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本辦法)第 66 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本辦法規定設置
          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有設置困難,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足
          以證明水量之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為之。有關流量計是否設置困難之判定
          ,請逕向貴府申請同意,請貴府派員實地勘查後,依實際狀況判定;若設
          置有困難,再請業者以足以證明水量之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為之。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