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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表」導電度填寫事宜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60051778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1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表」導電度填寫事宜。
          依本署 96 年 6  月 21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46416 號函,「水污染防治
          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表」中,有關原廢水水質、廢(污)水處理前後水質
          及進出處理單元水質之導電度,係本署及地方主管機關查核事業單位是否
          稀釋排放之參考依據,故不強制事業填具,或作為申請案退件依據。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