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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公司之超級市場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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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6004252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6 年 06 月 1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公司之超級市場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乙節。 一、超級市場之經營如未具「…結合倉儲與賣場」者,即非屬水污染防治 法「零售式量販業」。 二、另○公司生鮮包裝中心,如符合「從事禽畜屠宰、解體與分裝」及「 從事水產品宰殺、包裝、冷凍或冷藏」,並達該業別所定水量、污染 物質濃度之適用條件者,即分別屬「禽畜屠宰業」與「水產品宰殺業 」,併與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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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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