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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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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60013375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6 年 03 月 02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10 年 02 月 1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67 條執行疑義。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67 條,事業作業環境內
之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建築物所產生之污水,與事業廢
水分別處理者,應依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方式辦理,並應設置放流口
之規定,應自本署 96 年 3 月 2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15038 號令發布
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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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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