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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水污染防治法餐飲業作業環境面積範圍判定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5003168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5 年 04 月 2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水污染防治法餐飲業作業環境面積範圍判定。
          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作業環境係指事業使用之範圍,故
          餐飲業之作業環境面積係指從事餐飲行為之實際區域面積,包含廚房作業
          區及餐飲服務區之面積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