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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許可申請、檢測申報,其原廢水、放流水水質採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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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5002840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4 月 1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許可申請、檢測申報,其原廢水、放流水水質採樣、檢 測之方式。 一、各股廢水為相同製程者,原廢水水質得於調勻池量測。 二、各股廢水為不同製程時,原廢水有害健康物質應各股分別檢測,其餘 項目如氫離子濃度指數(pH)、生化需氧量(BOD )、懸浮固體(SS )、化學需氧量(COD )、水溫等可於調勻池量測。 三、原水、放流水採樣以單一水樣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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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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