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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廠址地號、廢水處理流程、水量等變更事項及涉相關主管機關審核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4005879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8 月 0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本案涉及變更事項如案附資料「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前後對照說明表
     」內容,有關廠址地號、廢水處理流程、水量等變更事項,應先釐清是否
     涉及廢棄物處理場(廠)設置許可證之登記事項。如有涉及,應先依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變更,並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變更文件
          ,據以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變更;如未涉及,自無檢具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核准變更文件之情形。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