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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本署九十四年度水質保護項目預定補助計畫中,貴局申請補助辦理「臺中縣水污染源稽查管制及許可管制計畫」,計畫內容已將委託辦理污染稽查、暗管查處等相關工作納入,係屬輔助人力及專業支援性質,於執行前應按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公告外,且執行時亦宜採工作編組方式辦理。其中相關污染源前置調查工作可委託顧問機構人員辦理,另涉及告發處分相關稽查採樣時,仍應有至少一位貴局稽查人員帶隊辦理,方為有效之處分。至於稽查採樣後,廢(污)水樣品檢測工作,則得委託本署認可檢測機構檢測,以增進作業效率,並減輕貴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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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3007710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3 年 11 月 0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本署九十四年度水質保護項目預定補助計畫中,貴局申請補助辦理「 臺中縣水污染源稽查管制及許可管制計畫」,計畫內容已將委託辦理 污染稽查、暗管查處等相關工作納入,係屬輔助人力及專業支援性質 ,於執行前應按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公告外,且執行時亦宜 採工作編組方式辦理。其中相關污染源前置調查工作可委託顧問機構 人員辦理,另涉及告發處分相關稽查採樣時,仍應有至少一位貴局稽 查人員帶隊辦理,方為有效之處分。至於稽查採樣後,廢(污)水樣 品檢測工作,則得委託本署認可檢測機構檢測,以增進作業效率,並 減輕貴局所 二、檢附法務部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法九十律字第○二三○三一號函釋, 地方環保機關得援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 執行檢測,並以該檢測結果作為處分依據,詳如附件,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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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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