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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基本資料摘要欄,規定需檢具開發單位負責人之身分證影本乙節,考量政府機關首長為負責人時,基於行政體系已有明確身分認證機制,足資識別,同意以機關關防或印信加蓋於開發單位負責人姓名欄處者,免予檢具身分證影本。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100554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30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有關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基本資料摘要欄,規定需檢具開發單位負責人
          之身分證影本乙節,考量政府機關首長為負責人時,基於行政體系已有明
          確身分認證機制,足資識別,同意以機關關防或印信加蓋於開發單位負責
          人姓名欄處者,免予檢具身分證影本。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