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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事業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應取得工廠登記證,其未取得工廠登記證經查核屬實,則原據以核發排放許可證乙節,已構成違法之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得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撤銷之,但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但書規定要件者,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其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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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3344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1 年 06 月 1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事業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應取得工廠登記證,其未取得工廠登記證經查 核屬實,則原據以核發排放許可證乙節,已構成違法之行政處分,原處分 機關得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撤銷之,但符合同法第一百一 十八條但書規定要件者,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其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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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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