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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行政函釋
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
公害陳情與督察
生活廢棄物處理
環境衛生
土壤及地下水
業務分類:環境管理 787 筆
321.
標題:
廢/停
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前項場址之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亦即須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且地下水污染物濃度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始得公告為控制場址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20015975號函
日期:
092.03.05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322.
標題:
廢/停
有關貴轄○○行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第4項,依同法第36條規定處分時:一、有關限期補正或改善期程之訂定,宜請貴局考量污染場址之範圍、程度予以合理之訂定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20004581號函
日期:
092.01.15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323.
標題:
廢/停
一、關於業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仍為農業使用之土地,於其細部計畫尚未實施前,無法依變更後之用地用途使用,因土壤污染物質濃度超過食用作物農地污染管制標準,且已由環保機關依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者,認定為農地,未來亦依據農地整治基準整治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20000873號函
日期:
092.01.03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324.
標題:
廢/停
依內政部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內授中辦字第○九一○○八六一二八函說明提及:「…台中縣地政機關對上開不得變更編定…等編定事宜乙節,查整治場址污染管制區範圍內之土地,該條文既規定,特定對象之土地不得變更編定,係屬附條件限制規定,是該條文中所稱不得『變更編定』,就非都市使用編定管制屬性而言,當係指前揭異動更正原因中之『變更編定』,亦即不得變更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與辦理『更正編定、註銷編定、補辦編定、補助用地…』等異動之原因種類有別」,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整治場址之污染管制區範圍內屬污染行為人或土地關係人之土地,不得變更編定或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事項之利用」之「不得變更編定」僅指不得變更使用分區成使用地類別,並不包含編定錯誤之更正編定、註銷編定、補辦編定、暫未編定之補助用地別等編定事宜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00899483號函
日期:
091.12.30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325.
標題:
廢/停
有關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農地,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所在地主管機關應依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劃定、公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報請中央機關備查;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變更時,亦同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10083690號函
日期:
091.12.13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326.
標題:
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執行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應依清除處理成本,向指定清除地區內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同條第四項規定,徵收費用之數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74930號函
日期:
091.11.01
327.
標題:
廢/停
有關固定於建築物牆面之大幅塑膠布廣告,如有鷹架式構造物屬樹立廣告;如未有鷹架式構造物並確實影響環境觀瞻且需加以管制,建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一款規定,由主管機關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據以執行管理工作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73603號函
日期:
091.10.29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328.
標題: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關清潔獎金核發疑義案答覆函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63875號函
日期:
091.09.20
329.
標題:
廢/停
污染農地變更之土壤及地下水相關法規說明如下: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規定:「所在地主管機關對於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土地,應囑託土地所在地之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土地禁止處分之登記」
字號:
環署土字第0910060249號函
日期:
091.09.17
停止適用日期:
110.02.24
330.
標題:
有關清潔隊員因公受傷期間是否得領清潔獎金,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九十局給字第○三八四七○號函說明二部分辦理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62221號函
日期:
09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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