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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計4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環境部
發文字號: 環部授化字第115810722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5 年 04 月 2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容: 主    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計 4  件(詳如附件),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
          辦法」及「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歷經多次修正,旨揭行
          政函釋之法規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經濟部
副    本:本部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圖表附件:
  1.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共3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