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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函釋內容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 標題: | 
                        
                            函請辦理新化學物質登錄人基本資料變更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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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發文字號: | 
                        
                            環化評字第1070004247號 |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7 年 04 月 11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 內容: | 
                        
                            主    旨:貴公司函請辦理新化學物質登錄人基本資料變更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貴公司來函申請(案號:○○○○○)新化學物質登錄人基本資訊變更, 
          依函所附登錄人資料所示,「○○公司」為外國公司在本國之辦事處,另 
          「□□公司」為在本國設立登記之公司,兩者於公司之名稱、主體、統一 
          編號等,均認屬為不同法人格,非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 
          法中第 28 條登錄人基本資料變更之範疇,礙難據以辦理變更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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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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