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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其物質狀態之填報事項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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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5003293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5 年 05 月 0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內容: |
主 旨:函詢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其物質狀態之填報事項一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8 條第 1 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
其釋放量,運作人應製作紀錄定期申報,其記錄應妥善保存備查」規
定。
二、本署為管理需要,申報毒性化學物質紀錄時,係以其在常溫常壓(25
°C、1 大氣壓)下之物質狀態申報,爰氯氣應申報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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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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