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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運作塑膠錠類固體標準品含超過管制濃度之毒性化學物質鄰苯 二甲酸二異壬酯時,是否需申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相關許可文件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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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5003484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5 年 05 月 0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內容: |
主 旨:函詢運作塑膠錠類固體標準品含超過管制濃度之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
二異壬酯時,是否需申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相關許可文件疑義,復請查照
。
說 明:一、依檢附之安全資料表(SDS) 資料,該塑膠錠含本署列管毒性化學物
質氧化鎘(列管編號 037-02)、鉻酸鉛(列管編號 055-15)皆未
達管制濃度 1%;含十溴二苯醚(列管編號 091-01)未達管制濃度
30%;含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列管編號 068-04)20% 超過管制
濃度 10% 。
二、本案「塑膠錠」之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含量 20% 超過管制濃度 10
%,如後續用於實驗分析或加工製造其他塑膠製品,不符「列管毒性
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六之規定,仍須申請毒性化學
物質運作相關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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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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