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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局函詢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6條第1項所稱負責人係指何類對象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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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4009086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4 年 11 月 0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
內容: |
主 旨:貴局函詢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6 條第 1 項所稱負責人係指何類對象一案 ,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6 條各項所稱「負責人」為依公司法登記之公司負責 人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商業負責人,未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者, 則以實際行為人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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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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