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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民眾於公設公佈欄張貼抗議性紙張之行為,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所規範之污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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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4005290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4 年 07 月 0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內容: |
主 旨:有關民眾於公設公佈欄張貼抗議性紙張之行為,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2 款所規範之污染行為,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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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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