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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查獲市售環境用藥製造日期及批號被塗拭(但未更改)致無法辨識認定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條第3款規定釋義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3000877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2 月 19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容: 主    旨:有關查獲市售環境用藥製造日期及批號被塗拭(但未更改)致無法辨識認
          定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6  條第 3  款規定釋義案,釋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本案查獲市售環境用藥○○○,於展示貨架上藥劑瓶身之製造日期及批號
          被塗拭(但未更改)致無法辨識,尚不構成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6  條
          第 3  款規定,惟請通知該藥劑製造業者回收,並改善瓶身之製造日期及
          批號噴(印)墨品質,以避免運送、展示或使用過程瓶身之製造日期及批
          號被塗拭致無法辨識。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