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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有關本署100年7月20日公告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管制濃度由30%W/W調整為10%W/W,未列改善期限一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101000093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03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0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容: 主    旨:有關本署 100  年 7  月 20 日公告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管制濃度
          由 30%W/W 調整為 10%W/W ,未列改善期限一案,如說明,請  查照
          。
說    明:本署 100  年 7  月 20 日公告之「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
          」,該公告附表四中未將 DNOP 新增列管之已運作 30%W/W 以下,10%
          W/W以上 DNOP 運作廠商列入附表四之改善期限。本署將儘速修正該公告
          ,補列 DNOP 新增列管之已運作 30%W/W以下,10%W/W 以上運作廠商
          之改善期限(附表四修正稿如附)。於未完成修正公告前,該濃度區間得
          比照該公告附表四所列「DEHP、DMP …等」之改善期限。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