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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有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與資料保存方式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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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0005218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0 年 06 月 2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內容: |
主 旨:函詢有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與資料保存方式之疑義。 說 明:依「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運作人應 依毒性化學物質及其成分含量、濃度分別按「實際運作情形」依附件 1 格式「逐日記錄」。是以,運作人倘分別以運作行為逐日記錄運作紀錄, 且能清楚記載運作量、流向資料,並符合實際運作情形即可,至於各運作 紀錄是否必須依時間順序方式進行,雖法令無明確規定,惟為避免爭議產 生,仍請 貴局輔導該運作人,必須依各運作行為之日期順序逐日記錄, 經輔導後如仍未改善者,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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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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