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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清潔隊臨時人員是否符合「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2點清潔獎金支給對象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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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3000875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3 年 02 月 1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
內容: |
主 旨:有關清潔隊臨時人員是否符合「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 2 點清潔獎金支給對象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清潔獎金之 支給對象,指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實際從 事清理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規定一般廢棄物之下列清潔人員:(一 )清運垃圾人員(五)其他經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 市)公所核實認定之人員。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 年 9 月 16 日釋示清潔獎金之發給,係政府基於體恤清潔人員實際從事廢棄物清 理工作之辛勞,且具有危險性,為激勵其服務士氣,而於每月基本待 遇之外,另行支給獎金。是以,清潔獎金支給應符合前述規定。 二、綜上,來函所詢各區清潔隊臨時人員如符合前開規定,實際從事清理 一般廢棄物,則亦符合前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清潔獎金支給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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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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